业 务 办 理 表
业务名称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程序 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
对象:符合申办条件的各类事业单位和企业、社会团体。
条件:
(1)不少于1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2)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3)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的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含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证明);
(4)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5)属企业性质的,应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程序:
向流动调配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由流动调配处审查通过后发《湖北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及时将批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决定在办公场所或人事信息网站公示。
政策依据:
1、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2、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程序》、《举办人才交流会许可程序》、《人才市场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的通知(鄂人〔2004〕22号)。
表格:
1、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申请表;
2、 从事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申请表;
3、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申请表;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受理时间 工作日 时 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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