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 务 办 理 表
业务名称 换发(变更)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程序 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
对象:符合申办条件的各类事业单位和企业、社会团体。
条件: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求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人事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填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见附件十),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人事行政机关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程序:
变更程序与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相同。并及时将批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变更决定在办公场所或人事信息网站公示。
政策依据:
1、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2、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程序》、《举办人才交流会许可程序》、《人才市场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的通知(鄂人〔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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