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托代理单位填写《单位申请人事代理登记表》,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取得《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二、提供聘用人员离开原单位的材料和现单位聘(录)用材料及时间,聘用人员档案不在我中心的,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
三、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四、办理聘用人员的存档手续。
五、按规定收取每人每年300元的档案管理费。
六、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一、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或现已正式被录用的有关材料(如派遣证、招工录取通知书等)。
二、由我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商调函调档。
三、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四、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手续。
五、按规定收取每人每年300元的档案管理费。
六、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