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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人员职称申报工作须知

来源于: 发布日期: 2009/2/11 点击次数: 10890
 
 

一、申报范围

凡人事档案存放在我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技术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评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认定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定职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中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本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1、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2、符合相应系列职称审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 条件的人员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实行见习期满的考核认定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5、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员级职称

以上为申报职称人员的最基本条件,国家有新规定时,依新文件规定为准  国家规定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确认职称的专业职务系列,均可由本人自行报考。详细查询,请登录www.hbrs.gov.cn网站。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别不同选用一种);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随州人事人才职称网站

  3.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4.任期考核表;

  5.申报中、高级者要有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资格证书及聘书;

  7.继续教育证书(需完成规定的学时);

  8.申报初级者提供专业工作总结报告一份;申报中级者各提供专业性论文(著)二篇和三篇;

  9.其他能力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材料。

四、具体手续:

  1. 职称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职称评审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按照要求将材料分册装订,最后装袋送市人才中心;

  2.我中心将材料送市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送相关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3. 我中心为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聘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4.评审表由我中心存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果录入电脑储存,其他材料退还本人。

五、办理程序

1、提供存档合同书

2、申报人向我中心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的系列、级别,并领取相应表格

3、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并加盖公章

4、按各申报职级具体说明提交材料

5、按规定交纳申报费

6、通知需参加答辩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7、待评审通过后领取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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